>  > 

人民网三评“国民素质”之三:素质能管出来吗?

 小编点评😳
🤒🛰❧中国妇女报:卫生巾不该“缩水”,更不该“糊弄”用户,习近平对社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,第四届“香港潮州节”开幕

走进我国西南地区最大的铁路春运“后厨”最新版截图

伪装成“消费者”“反向”诈骗商家截图09版理论 - 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截图殷杰:人工智能如何影响“人性”截图你问我答看两会 | “议案”和“提案”有什么区别?截图中国人首次登月演示截图

c7电子游戏(试玩游戏)

新京报讯(记者吴淋姝)近日,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分家纠纷案件,张大爷在分家近30年后,要求二子返还分家单中赠与的财产,协商不成遂对簿公堂。最终,法院认为分家单实质上是分家析产协议,不是单纯的赠与合同,且已得到实际履行,不支持张大爷撤销分家单的诉求。 11月21日,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了解到,张大爷共生育张一(化名)和张二(化名)二子,张大爷原有祖遗房屋一处,后又申请批宅基地一处,1990年,张大爷与二子进行分家并签订了分家单,对家庭共有财产的两处房产、家具、粮食等进行了分配c7电子游戏(试玩游戏),对外债、老人赡养、老家住房等问题进行了约定。现张大爷主张其经济状况恶化,不愿意由两个儿子赡养c7电子游戏(试玩游戏),要求两个儿子返还分家单中赠与的财产,遂诉诸法院。 张一辩称c7电子游戏(试玩游戏),其近30年始终履行赡养义务,张大爷的吃穿住行均是其负担,其认为分家分配的不是张大爷的个人财产,而是对家庭成员共同财产的分配。张二辩称,其近30年来也始终履行赡养义务,之后也愿意继续赡养张大爷。 法院认为,赠与协议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,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协议。但分家协议是家庭成员之间达成的,将大家庭分成小家庭以及将家庭共有财产予以分割的协议,内容一般涉及家庭共有资产分配、债务承担、老人赡养等。 因此,本案中的分家单不是单纯的赠与合同,实质上是分家析产协议。对分家协议效力的认定,应遵循尊重善良风俗,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的原则,应着重审查分家协议是否已经实际履行。 法院经审理认为,本案中,张一和张二分别已在分得的房屋处居住至今,分家单已得到实际履行。依照本地农村习俗,子女成年后父母主持为子女分家是一种习惯,原告现主张两处房产均为其个人房产,不符合农村习俗和实际情况,法院不予采纳。 经核查,分家以后张大爷与张一共同生活长达近30年,张二在张大爷生病住院时也尽到了照顾义务,且在法院就赡养纠纷作出判决后也履行了给付赡养费的义务。张大爷陈述的理由均不能作为撤销分家单返还房屋的理由。 综上,张大爷主张撤销分家单无事实和法律依据,法院不予支持。 法官表示,分家析产协议是处理家庭财产的一种方式,是在家庭生活中,为了子女独立分开生活,家庭成员就家庭共有财产协商一致进行分割的协议,主要目的在于对家庭成员的共有财产进行明晰和处理,不是对个人财产的处分c7电子游戏(试玩游戏),而是家庭共同财产,如果有个人财产应先从共同财产中区分出来,如果将个人财产赠与家人,则属于赠与合同范畴。因此,分家协议实质上是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,性质上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析产,不能按照赠与合同来处理,不适用赠与协议撤销权的规定。编辑 杨海 校对


@联系我们
-应用内反馈:「我」-「右上角菜单」-「设置」-「反馈与帮助」
客户24小时在线服务

爱屋及乌?关晓彤穿短裙踢足球 向男友鹿晗靠齐2024更新内容

运用全新的功能,让使用更加安全便捷
更多 

网友评论更多

  • 788谈悦涛y

    法国:巴黎市中心燃气泄漏引发爆炸——已致3人死亡 40多人受伤🤓❑

    2024/11/22  推荐

    187****5900 回复 184****6925:欧元区10月通胀率为2.0% 反弹幅度超预期➉来自温岭

    187****5830 回复 184****8875:不费力的用力🔮来自惠州

    157****9726:按最下面的历史版本🚛🈲来自西藏

    更多回复
  • 1427周行岩749

    文化新观察丨业界共话推动中国电影高质量发展🚨☃

    2024/11/21  推荐

    永久VIP:南湖中街跨绕城高速11月22日8时正式通车🌂来自张家港

    158****9553:王楚钦上演换手救球♹来自昌吉

    158****5422 回复 666🥘:国乒一日五败🛠来自周口

    更多回复
  • 905霍心泽nz

    高通公司支持湖南省张家界市桑植县发展智慧农业和民生助老项目😁🤔

    2024/11/20  不推荐

    包祥希jc:高原边防部队还在用81杠 中国步枪真的有问题吗?💩

    186****2520 回复 159****7818:在985读博的第八年,我选择退学卖房|人间⏯

相关专题

最新专题